企业融资算犯罪吗?
“融资”这个范畴太大,我举几个例子说明一下(为了方便说明问题,我假设一个前提条件:所有案例中提到的公司都是合法成立并且持续经营的): 第一种情形,A公司需要一笔资金周转,于是把B公司持有的C公司的股权质押给D银行,换取贷款,这种形式就是一种债务型的融资; 第二种情形,同样是A公司需要一笔资金周转,于是把本公司持有的D公司股权投资份额转让给E基金,换取资金,这就是一种股权型的融资; 第三种情形,A公司经营过程中由于现金流紧张,无法按时偿还F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本金及利息,于是将自己持有的G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给F融资租赁公司,以借款置换当前急需的资金,待自身资金回笼后再行购回用于偿还F融资租赁公司借款。这实际上是一种“明股实债”的融资方式; 第四种情形,A公司经营过程中由于现金流紧缺,无力支付H投资公司提供的融资服务费用,于是将自己持有的I公司债券质押给H投资公司,获得借款用以支付其融资服务的对价,这是债权型融资中的一种特殊形式——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运用该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实现对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保护和收益的获取。
从上述四种情形可以看出,不同的融资形式对应着不同的法律关系,也就会引致不同的法律责任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有些行为虽然属于犯罪,但是刑期较短,可以忽略不计,比如向公司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有些行为可能刑期较长甚至可至死刑,如非法集资诈骗等,对于公司来说,在融资的过程中,一定要擦亮双眼,谨慎选择提供融资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小心掉进他人的设好的陷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