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免体测证明怎么开?
学生因病或因残疾申请免予执行《标准》,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免予执行申请表》,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或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体育教学、学工和校医院等部门核准,由学校批准执行,具体程序如下:
学生持三级甲等或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体育教学、学工和校医院等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部门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审核学生申请并签署审核意见;
学生持申请表及相关医院证明到所在学院申请,学院根据学生申请和相关部门意见,研究决定免予执行学生名单,并将通过学生名单在学院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学生体质测试负责部门核准,由学校审定并发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