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回多计提固定资产?
多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需要调整上一年度的损益,调整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贷记“累计折旧”。如果企业不作上述调整,而是在本期予以冲回的,应当借记“累计折旧”,贷记有关科目。如果企业多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是因企业合并、债务重组等特殊情况形成的符合重要性要求的前期差错,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重要性原则是会计核算中的一项基本原则。一项经济业务在其发生时是否入账以及如何入账,应考虑其重要程度。对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的披露;而对于那些次要的会计事项,则可适当简化或合并反映。这就是所谓的“有意识地遗漏或简略次要信息”。重要性原则是基于成本效益的选择,对成本高于收益的事项省略处理,其结果不但不会降低财务报告的可理解性和有用性,相反,省略繁杂的次要信息,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
确定会计事项的重要性应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加以判断,即一方面要考虑会计信息错误或遗漏的性质,另一方面要考虑其数额对财务报告使用者分析判断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无重要影响。在实际工作中重要性的判断应根据企业所处环境和实际情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大小等方面进行判断。对于一般的上市公司或其他大中型企业,1%或更小的比率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等一般可定为次要项目,超过这个比率以上的则可定为重要项目。重要性的应用需要专业判断,不同组织、不同情况、不同时间对会计信息的重要性认识是不一样的。在考虑某项经济业务是否具有重要性时,要考虑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对于企业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重要性原则由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