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个税会改革吗?
1.现行税制是1994年制定的,这20多年间,中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财富创造的模式、社会分配的结构都发生了重大改变。当前个人所得税的税制要素和运行机制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了。个人所得税改革是大势所趋。
2.此次改革的亮点之一就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所谓“综合”,就是指将个人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各类收入合并起来,统一计征个人所得税。而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各类收入分开计征。比如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等采取综合所得计算缴纳税款;而股票转让所得、房产买卖所得、劳务报酬等其他所得则另算。这种制度的弊端在于难以全面地反映纳税人的整体收入状况,也难以对纳税人进行合理的税负安排,而新的综合所得税制的亮点就在于能够实现以上功能。 另外,新税法还取消了税收优惠项目的列表,所有优惠政策都统一纳入文件规定,并增加了退税办法的规定,让税务管理更加规范。
3.对于高收入者而言,新税法有一个“大杀器”——反避税条款。目前国际上防止富人逃税的主要手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二是提高信息报送要求,三是加大反避税力度。 新税法第6条就是对高收入者的杀手锏——反避税条款。根据这一条款,凡是采用欺骗手段,故意逃避缴税的义务的,税务机关会将相应的税款加以追缴,并对单位处以相应罚款,同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