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封露台违建吗?
1、是否算违建,关键看有没有审批手续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或取消资格。
2、没有经过审批在露台上搭建是违规行为,应该被查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建造房屋必须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许可后,才能施工建设。因此未经审批在露台上搭建,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及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在非法占用土地的基础上建造建筑物,属于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对其处罚款是最重的,高达建筑成本的50%!
3、如果已经造成了不良影响,可以考虑通过报纸等公告方式催告,逾期不拆除的可以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先行催告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未在期限内自行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