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核销置换区别?
其一是核销。所谓核销,是指商业银行将认定为呆帐的贷款,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冲减呆帐准备金,实现账务上的销帐,以真实反映商业银行的资产状况。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贷款核销只是实现了帐务的销帐,并不意味放弃债权。商业银行仍应尽最大可能,对核销后的贷款余额、应收利息和表外应收利息做进一步的清收,尽可能减少损失。特别是对一些拖欠时间长、还款能力强、赖帐不还的大客户,清收工作有时还可以取得良好的效果。随着法制环境的不断完善,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债权清收工作将会有更加充足的法律保障和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其二是置换。所谓置换,是指商业银行将不良贷款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国有银行改革和国有企业发展的需要,我国于1999年设立了四家国有独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门收购、经营、管理和处置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先后将其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上且已出现较大风险的大量不良贷款转给资产管理公司,从而大幅降低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水平,显著改善了其资产质量,提高了其信贷资产的盈利能力,有利于其按照现代商业银行的要求转换经营机制、深化改革、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