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有跑路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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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一个概念,公募基金是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有关规定设立的,受到中国证监会监管的。 任何打着“私募”旗号的机构和个人,如果是以“高收益”“稳赚不赔”为噱头,向投资者承诺保底或最高回报,就是骗局!(注意!只要是“保本付息”的承诺都是骗局)

其次,公募基金作为代客理财的身份,根据法律规定是有风险的,这种风险会体现在净值上。当然,这种风险是一阶的风险,也就是市场波动给基金带来的风险;二阶的风险是由底层资产的风险而导致的,比如股票质押爆仓等。但我们购买基金,一是为了规避这些一阶的风险,二是为了获得超越同期银行存款的收益,从而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三阶的风险是人性的恐惧与贪婪,在牛市后期因为预期收益率的下降和市场的波动而带来的负面情绪,以及在熊市初期因恐慌而产生的盲目抛售。这是心理因素带给投资者的风险。 除了上述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外,我们还需要注意可能存在的操作风险——那就是基金经理可能无法有效地实施投资策略,导致基金业绩差强人意。 在选择基金的时候,我们需要认真考察基金经理的投研能力和思路是否契合我们的投资需求,观察以往的历史业绩表现,分析背后的原因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以此为基础判断这只基金是否值得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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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路是一种网络行为,网络行为的本源是利益,而基金产品在销售、投资过程中的信息公布是非常透明和严格的。从这一点上,基金公司跑路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但是,也有理财师指出,不排除个别基金公司员工携款而逃的事件出现,但这更应归结为一场刑事案件。

2003年我国第一起“老鼠仓”案爆出了中国基金业第一个黑幕事件,2009年7月中旬,国海富兰克林基金公司旗下基金经理火小鹏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泄露未公开信息犯罪案被警方查处,2011年4月,博时精选基金经理马乐被刑拘,成为基金业又一桩老鼠仓典型案例;2011年9月7日,东方基金公司公告称,该公司投资部原基金经理秦立龙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同时,东方精选、东方龙混合基金都因此变更了基金经理……这一幕幕事件,让我们不得不为基金业的道德风险担忧。

专家建议,如果一旦出现以上基金事件,投资者应第一时间与基金公司沟通,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根据事件进展决定是否向司法部门提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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