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发票有什么用?
“以租代购”,是指客户不支付全款买车,而是向金融机构支付相应的租金,租约结束后,金融机构将车辆过户给客户,这一模式被称作为“租约购车”或者“以租代购”; 在以租代购模式下,经销商一般会将客户划分成两类,一类是具备按揭资格的客户,一类是不具备按揭资格的客户,对于不具备按揭资格的客户,由于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贷款机构通常要求客户拥有本地户籍,或是在本地拥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是具有当地户口的小轿车所有者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名下无有效机动车辆。也就是说,这类客户无法从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等获取相关贷款,因此也就无法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车辆。这时,4S店就会提供另外一条购车道路给此类客户提供选择,就是——申请经销商的融资款。 所谓经销银行的融资款,就是在经销商处购买车辆的另一种形式,即客户先向经销商处缴纳首付款,经销商收到客户的首付款之后,会联系相关的融资公司为客户申请车辆融资,在获得贷款批复后,经销商财务部门将会与客户签订相应的合同并收齐放款材料,然后交至融资公司办理放款手续。
一般情况下,经销商的融资款都是专款专用的,客户所缴纳的首付款当中,有多少金额属于经销商的融资款,相应地,客户就需与经销商共同承担相关的金融服务费用(经销商收取该费用的依据是其所提供的服务)。当所有的款项到齐且经过银行等的审批程序后,经销商就可以安排交付车辆和办理上牌等手续了。 在整个交易过程中,经销商所提供的金融服务相当于一项中介服务,尽管有时也会发生一些融资风险问题,但通过经销商介绍客户与融资公司之间进行衔接,一般来讲问题都不会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