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排风扇进什么科目?
厨房排风扇,进什么科目,这个应该是毫无争议的吧,进安装费用就ok了。但最近在处理一笔业务:安装室外空调,包含安装费100元;同时还需要安装一个小厨房排风扇,此笔业务未包含在合同内,但施工时客户需用,只好单独做了,但此笔业务没有安装费支出。
账务上,我进的是管理费用-办公费(没有找到更合适的明细),会计说,不应该进办公费,要进制造费用,有类似业务发生都要进制造费用。我心想,这点事情还涉及到制造费用呢,也不至于吧,想想也就过去了。
结果,近期这个客户又送来一笔业务:更换所有窗户,原有窗户也是我们安装的,但没有收费。会计又要计入制造费用,我说,这些业务都算在以前那个业务里面了,会计说,两个不算同一业务,更换窗户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室内更好地与室外进行空气交换,是为了维护空调系统正常运行,是为了保证空调制冷效果。
我一想,好像有点道理,但又感觉不是特别地有道理,就上网查查有关资料,网上也没看出啥特别的规定来。但有一篇杂志上关于此问题的描述,感觉特别有道理,也符合我的“本能”反应。 内容:
对中央空调系统进行检修养护,并更换了少量室内机换热器,这属于中央空调系统的日常养护,产生的费
用应计入“制造费用——维修费”;空调系统是厂房或办公楼的配套设施,从总体上说与生产经营相关,更换的零部件也从生产线或办公室里拆卸下来,在拆装过程中也可能造成生产线或办公室临时性中断,其实质是为保障产品生产的顺利进行或保障办公楼内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环境而采取的临时改善行为,所
产生的费用应该计入“制造费用——短期租赁费”。
看了这个界定,感觉甚为有理,但又心有不甘,感觉这种界定的方法有点太过机械,缺乏一点对问题的深入和理解。如果每一笔费用都按这种界定的方法来执行的话,生产制造费用将会乱成一团麻,而且也无法总结分析。
大家说呢?应该如何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