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是资产还是权益?
票据,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因债权债务关系的产生而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书面信用凭证(见票付款),如支票、本票、汇票等。其主要特点是:
一是要式债权。即必须采用要式证书的形式。
二是依存凭证。即票据上的权利与基础关系(原债权债务关系)相挂钩。
三是流通证券。即票据的支付具有给付性,可分离。
以上特点决定,票据的性质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证明文件。它以合法的经济关系为基础,以真实的债权债务为内容。由于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一方是货币债权所有者,另一方是货币债务所有者,债权人要求债务人以货币形式偿还债务,而债务人不一定立即履行债务,以货币形式偿还债务,于是采取由债务人出具票据等凭证,到期再予偿付的做法。因而票据既是设权证券,也是债权证明文件。
票据的流通性决定了它的资产特征。持有票据就等于持有债权,可以抵债,可以用于投资或进行再投资。如进行贴现等,就可以提前实现其债权的价值,减少损失,加快资金循环的速度。当然,从法律角度考虑,票据是可以行使追索权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