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机构怎么样?
首先,从规模来说,我国敬老院已经实现了从“少而精”到“多而广”的转变 1996年到2013年间,我国的敬老院从548所发展到1086所,床位从4.4万张增加到16.5万张;截至2017年底,我国共有养老机构3654家、老年人家庭日间照料中心3.5万个,养老服务机构1.58万个(注:本段文字均引用自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其次, 从收住对象来说,目前已建成的养老机构基本上做到了面向老年人群体的普惠性和可及性 按照机构的类型划分,目前我国有公办养老院、民办养老院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三种,前两种主要接收社会老人,第三种则同时接收经济困难老人和一般收入老人。
在各省会以及部分地级市建立了一批隶属于民政部门直属管养的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福利院,这些福利院普遍条件较好,实行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以提供服务为主,收取费用为辅,原则上是收住经济困难的“三无”老人。
从服务质量来看,我国的养老机构正在朝着“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目标前进 随着国家投入的逐年增加,养老服务质量也在不断提高。比如,很多养老机构开始逐步推行星级评定制度,从硬件设施到软件服务都制定标准并加以考核测评,评定结果作为发放运营补贴的依据之一。
同时,为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有些养老机构还特别开设了手工班,教授老人剪窗花、编制中国结等手艺,组织合唱队、舞蹈队,定期举办联欢活动。当然,一些传统项目如看书读报、看电视、聊天、散步、体育锻炼等也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从制度设计来看,我们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养老机构政策体系 为了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各级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鼓励政策和措施。在国家层面,通过财政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贴、运行费和护理员补贴;同时,通过税收优惠、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金融对养老服务业的支持力度。
还先后出台或修订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制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为推进我国养老机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