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中股份如何分?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假设A和B各出资10万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C,A是普通合伙人(GP),B是有限合伙人(LP)。那么,A占股49%、B占股51%。
当然,这个案例比较理想化,因为现实中很少有一个投资人会一次性投入全部资金。比如,A可能先入资2万,剩下的8万元在将来一段时间内陆续投入;而B可能是第一次就投入了6万元,余下的4万元一年内分期放入。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计算两人的股份呢? 一种办法是分别算出两人每次投资所占的注册资本金比例,再用该比例乘以注册资本总额即得各自股份。但这种方法存在缺陷,因为不同股东进入有限合伙企业的顺序不同,用同样的比例来衡量其出资情况显然是有失公平的。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先确定每个股东的基准股份(即按照每个股东初始出资额除以注册资本总额得出的百分比,作为该股东第一期的股份),然后计算出每期增资中每个股东所获得的增量股份。以A为例,他的基准股份为49%,第一期先投入2万元,超过了基准股份,则需要按49%的比例减去之前已经获得的股份,剩余的1%就是第二期增加的股份。如此计算,A最终得到的股份会是48%。同样,B的股份最终会是52%。这里需要提醒的是,上述计算只是静态的,没有考虑有限合伙企业实际经营的情况以及经营过程中的资本盈溢。当出现这种情况时,需要对股份进行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