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流产吃药吗?
药物流产适用于49天以内的孕妇,但是目前使用最多的是在35-45天左右做药流。因为此时孕囊大小适中,而且刚起步发育,药物流产可以有效清除。而超过45天,胎囊已经较大,子宫形态发生变化,药物流产就会失败或者出现严重出血等情况。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用药物流产的方式终止妊娠的。
1. 药物流产适用于因孕期较短(49天内)、胎儿较小(体积和重量均轻)而适宜者;
2. 有药物流产禁忌证或存在药物流产不良反应风险的人群不宜采用该方法终止妊娠。 药物流产的禁忌证包括:
① 有用药禁忌症,如青光眼、哮喘、肝肾疾病等;
② 曾对药物流产所用的药物过敏;
③ 处于妊娠期糖尿病的治疗期;
④ 患有恶性肿瘤,需要应用化疗、放疗等;
⑤ 近期有手术史;
⑥ 多次流产;
⑦ 近一个月内服用过性激素类药物。
除上述情况外,对于身体虚弱、体质较差的女性来说也不宜选择药物流产。这是因为药物流产通过口服药物的方式达到终止妊娠的目的,虽然避免了手术带来的创伤,但是也增加了用药的风险。因此如果女性身体状况不佳,那么就应该停止药物流产的决定,立即进行手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