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公司谁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对资产公司经营的监管,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国务院先后发布了一系列配套法规和规章,建立了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审计署、监察部等部门组成的资产管理公司联席会议制度,从出资人和监管人的角度加强了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的管理和监督指导。
在实际工作中,从1999年底开始,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等有关监管部门从出资人和监管人的角度出发,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同时,审计署、国家经机调查队等部门也先后对其进行了各种形式的审计调查,并对检查和审计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对规范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