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贷款可以几次?
济南公积金可以使用两次,借款人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 借款人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再次购买住房的。
2、 借款人首次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
借款人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首次贷款是否已结清的限制。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开户后,足额缴存满两年可以申请贷款。
职工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次和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均应当满足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规定。职工申请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累计最高额度不得超过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