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小孩送养吗?
有小孩送养,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送养人的条件是下列几种人:
1、孤儿的监护人。作为孤儿的监护人,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孤儿住所地的民政部门。个人作为孤儿监护人的,可以是该孤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也可以是该孤儿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
2、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这里规定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具体是指存在非主观原因的困难,且这种困难严重到足以影响生父母对子女履行抚养义务,并且很难在可预计的将来有转机。一般说来,生父母于主观上自愿送养子女的,必须是生父母双方。生父母一方要求送养的,应当提交生父母双方同意送养的书面意思表示,书面意思表示应当经过公证或者生父母双方 acknowledgement in person。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视同其同意送养。生父母一方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生存一方可以单方送养。
3、社会福利机构。这里所说的社会福利机构,包括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院、社会救济站等。
二、送养人的条件是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包括非主观原因的困难,又无法收养子女的,可以作为送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