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有票报销吗?
首先,明确告诉你:不可以! 《铁路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不得无故中途更换座位、列车或故意堵塞车门和车窗,妨碍列车正常行驶或者造成严重运输事故”。 在《铁路客运运价规则》中更进一步明确规定了: “乘坐火车的旅客须持有承运人有效票据,按规定的检票程序进站乘车;无票乘车的,应补收票价,并核收手续费。” 而且现在各地火车站(含高铁站)都装有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在公共场所的摄像功能也越发完善,如果发现有乘客无票乘车或者持失效车票乘车的,可以调取监控录像作为证据,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其次,说说大家关心的“多花了钱要不要退回来”问题。 根据《铁路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以及《铁路客运运价规则》的规定,只要乘客按规定购买了相应的票额,并且持有效票据乘车的,就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所以铁路部门不能退还多余的钱款。 如果认为票价计算有误导致多付了钱的,可以向铁路局或者当地政府投诉,要求他们重新核定票面金额;如果确属计算错误造成多收票款的,铁路局会如数退还。但是这种情况非常少,几乎为零。
说一说为什么乘客不买票也能上车。 之所以出现这种“例外”的情况,是因为乘客虽然未买到相应座别和铺别的车票,但所购车票的费用实际上已经包含在铁路部门的总成本里。也就是说,尽管你买的只是一张无座位号、无铺位号的“空白”火车票,但实际上车站还是有办法安排你乘坐列车的。 不过,乘客在这种情形下乘坐列车是享有受限权利的,限制条件包括不能拒绝乘客退票或者改签,且只能先行垫付车票费用,事后向责任人追偿。 总之,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说一下无票乘车的处罚。 根据《铁路法》的有关规定,对无票乘车的,由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机关责令交纳应补的票款,并可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