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湿疹可以要孩子吗?
一般讲,正在哺乳或怀孕的妇女,全身或大面积使用抗真菌的药物时,必须在皮肤科及妇产科医生的共同指导下进行。如果妇女在治疗期间需考虑生育问题,最好在治疗前咨询一下医生。患有慢性湿疹女性如病情已经基本控制时,是可以怀孕的,且怀孕后如无复发就不必治疗。一旦复发,可外用皮质类固醇激素药膏或根据情况涂擦一些中药,并在皮肤科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总之孕妇患病了,治疗时要慎重,切不可乱用药物,皮炎平更不可滥用,最好在皮肤科医生的指导下用药。我们曾对有湿疹的孕产妇做过调查,结果发现,70%以上有湿疹的孕妇产后其湿疹自然减轻或完全消退,故孕妇应树立信心,积极配合治疗,是可以痊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