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生育补贴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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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补贴也就是生育保险待遇,包含产假、生育津贴以及医疗补助。 其中医疗补助包括门诊医疗费、住院医疗费及计划生育手术费。 按照《上海市社会保险条例》规定,符合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生育妇女可以享受到以下两项待遇:

1. 生育津贴

在职劳动者在法定产假期间领取的属于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生育津贴,按缴费基数计算。

以单位申报为准,单位每月把参保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报送给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经核准后将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本单位缴费工资总额发给单位,由单位按月发给个人。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2. 医疗补助

对于参保职工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比如门诊费用、住院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社保机构先按规定标准审核一次性定额赔偿,然后再根据当事人的诊疗情况按实际发生金额予以报销。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医疗费都能够在报销范围内。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生育保险医疗保障目录》中显示,只有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各项医疗费用才能通过生育保险进行报销,而因就诊发生的普通门诊费、急诊留观医药费、门诊特殊病医药费等则不在社保的报销范围以内。

另外,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给予赔付;给女职工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包小元包小元优质答主

1. 没有这个政策哦,我查了一下新闻,只有2008年之前在上海市生育过,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以领取的(当时上海还是鼓励生育的哦);

2. 根据《关于本市实施“全面两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沪卫计委〔2016〕54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次性发给计划生育奖励费3万元: (一)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为夫妻双方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女方年龄未满49周岁的,不享受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二)双方均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办理,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取证的当月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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