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消企业监事?
1、首先,企业法人或股东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注销手续,应提交以下文件并签字确认: (一)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清算报告; (三)股东会决议; (四)章程; (五)公章
2、其次,注销税务:需携带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到所属税务局办理注销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二条 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由此可知,担任监事的股东同时担任管理职务的,符合法律的规定。 但是作为企业法人不能兼任监事。因为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与董事会选举产生的总经理不是同一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办理下列事项:
(一)将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送交当地主管机关备案; (二)将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经营场所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公告。 根据上述条款可知,成立分公司不需要经其他股东同意,只要履行了必要的公告程序就可以了。所以,如果某股东不同意成立分公司,完全可以以登报公示的方式达到成立分公司的目的。
根据《浙江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司等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工作的通知》,为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市场主体正常开展业务活动,对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场办理公司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在公司申请材料中明确新设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非公司企业负责人,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以免于当面核认新设公司法定代表人和非公司企业负责人的设立登记申请。
公司等市场主体设立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承诺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委托代理人和新设企业法定代表人、非公司企业负责人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予以登记。
申请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申请书中承诺其设立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由全体股东、发起人、出资人、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委派代表、联合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等签署,承诺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对于经审批机关核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载明已取得审批机关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