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达持有美国绿卡吗?
在美国的中国人大都拥有绿卡,而拥有绿卡的人也会自动获得美国的国籍。但英达并没有放弃中国的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章第九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中国国籍: (一)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 (二)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未被判处死刑,在监狱服刑的; (三)刑满释放未逾三年的。 也就是说,只要没有成为其他国家公民(取得他国国籍/护照),或者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且没有处于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即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对于大多数移民人士而言,他们选择移民主要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而拥有美国绿卡就可以自由通行、居住在美国,并且享受和当地人一样的福利待遇(除民主选举外)。虽然美国绿卡不能直接取得美国国籍,但拿永居身份定居美国一段时间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申请入籍的方式,最终成为美国公民。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除了拥有美国绿卡以外,还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才能获得美国国籍,这些条件包括无犯罪记录且满18岁、通过美国国家认同测试、通过公民资格考试等等。 另外,根据《美国国籍条例》第十条的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况者其美国公民资格将予以取消:
(a) 申请人是外国人,而且是在美国领土以外的地区或国家出生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的;
(b) 申请人是外国人,而且自取得美国公民身份之日起不满5年;
(c) 申请人是美国公民身份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但在遗产清算完毕后,剩余的财产不足抵偿其应交纳的税款或其他欠交款项;
(d) 申请人是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被监禁一年以上,或在外国被判罪,即使已撤销指控,或经无罪宣判,仍被视为剥夺权利或罪行;
(e) 在某一司法管辖区,任何人在选举期间正在服兵役,或在狱中服完刑期超过90天的罪犯将被取消选民资格。 如果申请人的美国公民身份涉及以上任何一种情形,即使申请人已经获取永久居民身份,也应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