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如何办理发票打印?
深圳作为全国税种最齐全的城市之一,其税收征管工作一直受到国家的关注。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的逐步深化,税务机关为更好服务市场主体、降低纳税人负担,积极推出多项便利化措施。其中,就包含了电子发票的推行及后续管理。 那么,对于已领用税务Ukey并成功开出电子版普通发票的企业,若发生发票丢失的情况,应如何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税务登记证件电子化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9号)规定: 三、税务机关对办理发票挂失补办手续的,应当进行审核,经审核确定相关内容后,发放发票; 对申请办理其他票证补打领取手续的,办理人员应当进行审批,经批准同意后,予以办理。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发票管理的通告》(国税发〔2007〕30号)第二条规定,使用新系统中购买的专用发票,按规定开具并交缴销号的,无须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对其真实性,税务机关不再进行审核。 企业丢失已开具电子版本的普通发票,可自行在网上重新打印(下载)后,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确认(证明)手续即可。
当然,有些情况是不得不采用纸质方式提交资料办理涉税事宜的,如办理税务注销时,就必须提供完整的税务登记表以及未办理税务注销的证明材料等纸质版材料。